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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模式比较分析

[所属分类:行业新闻] [发布时间:2013-8-2] [发布人:管理员] [阅读次数:] [返回]
    我国政策性、互助性和商业性担保机构的发展,对提升中小企业的信用能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三种模式担保机构对中小企业融资的贡献不尽相同,从政府制定扶持政策和继续发挥担保机构作用的角度,有必要明确各种模式担保机构在我国融资担保体系中的发展定位。本文主要对三种模式担保机构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作用、优势等方面进行理论剖析和解读,拟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主导模式,明晰其他模式丰日保机构的发展定位。
    政策性担保机构促进中小企业融资中应发挥主导作用的分析
    政策性担保机构着力解决信贷市场的市场失灵问题
    1、信贷市场上的市场失灵及主要表现
    市场失灵是与市场效率相对应的,即市场在资源配置的某些方面(如自然资源、资金等)是无效的或缺乏效率,在信贷市场上的主要表现有:
    (1)信息不对称
    古典经济学理论假定在对称信息、完全竞争、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完善市场条件下,利率会调节信贷资金的供给和需求,使得竞争性的信贷市场实现均衡;同时这种均衡使得信贷资源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从而金融资源配置有帕累托效率。但是,现实经济很难找到符合该假设的情况,即使有也是极个别的现象;相反,更常见的现象是不对称信息随处可见。例如,在信贷领域,由于银行只了解某行业的借款者的平均风险和平均收益,对具体单个中小企业的风险往往不能准确判断,必然会产生对中小企业的“信贷配给”,即只有少量中小企业能获得贷款,另一部分中小企业即使支付再高的价格(利率)也不能得到满足,结果使得资金没有得到最
优配置。在这种情况下,一些中小企业不能通过正常程序从银行获得贷款,就形成了银企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市场失灵现象。
    (2)外部效应
    完全竞争市场要求成本与效率内在化,产品生产者要负担全部成本,收益也全部归其所有。外部效应说明的是厂商从事某项经济活动对他人带来利润或损失的现象,有两种情况,一是正外部效应,是指生产者的成本大于收益,利润外溢,得不到应有的效率补偿;二是负外部效应,是指生产者的成本小于效益,受损者得不到损失补偿。当出现外部效应时,政府就有必要介入和干预市场。在融资市场上,在融资供给量既定的条件下,大企业所占份额多了,中小企业的份额就会相对减少,其发展就会受到损害,这种相对于中小企业的资金配置过程中所发生的负的外部效应必然导致资金配置效率的低下,从而可能造成失业率较高、税收减少、经济波动等问题,这就是由于市场失灵而导致的市场缺陷。
    2、政府出资组建政策性担保机构的重要性
    综上所述,在信贷市场上,由于银企间信息不对称的存在,银行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并规避风险的目标,往往会将款项贷给符合银行条件的中小企业,其他中小企业则不能获得信贷,形成了市场失灵。此外,信贷市场外部效应的存在,导致大企业比小企业获得贷款份额更多,使得一些中小企业不能得到银行贷款,同样形成了市场失灵现象。这两种市场失灵的内在机制为:在企业融资市场上,银行只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发放贷款,针对其他企业,必须有经银行认可的第三方提仨担保。这就产生了对提供专业担保服务的担保机构的市场需求。在这种情况下,就产生了对政府介入和干预信贷市场的现实需求。具体形式上,可以采取政府注资
的方式设立政策性信用担保机构,这类机构能够缓解银企间的信息不对称,并产生正外部效应,客观上要求政策性担保机构对支持中小企业融资起长期的、主要支持作用。
    担保的准公共产品属性客观上要求政策性担保机构发挥重要作用
    由于担保产品具有担保收益与所承担风险的不对称性、担保风险是保险上的不可保险、担保产品的外部效益的承受者是企业和政府等特点,因此担保产晶是具有外部效益的混合产品(准公共产品)。同时,作为一种准公共产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由于存在“搭便车”问题,高风险企业也可能获得了担保,担保后不能按期还贷,造成担保机构代偿甚至带来损失,由于担保费率较低,若干笔担保业务的保费收入也可能不能弥补一笔担保损失。结果是担保机构的成本得不到补偿,市场供给不足,低于最佳数量,将产生效率损失。因此应采用公共方式提供,以弥补因供应不足导致的效率损失。
    综上所述,由政府出资成立的政策性担保机构,提供具有准公共产品性质的担保产品,符合政府提高社会福利的目标。同时,政府提供的担保资源是公共财政政策建立的调节社会经济平衡发展的准公共信用资源。作为建公共信用资源的载体,政策性担保机构承担政府部分信用资源有效资源配置责任,提供的信用资源具有准公共产品的性质,这就决定了政策性信用担保机构不同于一般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也不同于政府机构审批职能或纯公共产品的分配功能。政策,生担保机构的生存与发展决定着准公共信用资源的生存与发展,必须确立准公共保证人的理念,充分利用政府出资形成的信用资本和政府的政策支持,精心运作,成为防范控制市场信用风险的主导刃量,成为真正的准公共信用保证人。
    政策性担保机构能有效缩小中小企业金融缺口
许多学者研究表明,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着金融缺口(Financiai Gap)。所谓金融缺口,是指金融体系对中小企业提供的融资不能满足中小企业对外部资金的需求。金融缺口在我国也存在。中小企业外部融资缺口包括权益资本融资缺口和借贷资本融资缺口,这里只分析后考。弥补中小企业资金缺口,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是政策性担保机构存在的重要依据。
   以上融资缺口的缩小是有前提条件的,一是金融机构对担保机构信用度的认可,二是金融机构对国家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给予积极的支持与配合,三是担保机构的收费较低。政策性担保机构能较好地符合以上条件。
    综上所述,政策性担保机构的参与提高了中小企业贷款满足率,缩小了中小企业资金缺口,改善了中小企业的信贷状况。
    互助性担保机构促进中小企业融资的优势分析
    互助性担保机构一般由地方工商联、私营协会等组织发起组建,参与的对象往往是特定行业集群或区域内的中小企业。由于会员企业数量较少、企业资金有限等原因,我国目前大多数互助性担保机构资本金规模偏小,担保专业人才较缺乏,取得金融机构的信任与合作也比较困难,导致业务量较小。尽管如此,与政策性、商业性担保机构相比,互助性担保机构仍有以下优势:
    能够有效弱化担保过程中银企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Baneriee等(1994年)提出了两种假说来解释其中的原因。一是“长期互动”假说(Lcng term interacion hypothesis)。该假说的观点是,互助性担保机构一般由特定行业或区域的中小企业组成,相互之间本来就联系密切,加入互助性担保机构后,通过进一步的合作,增加了对彼此经营状况的了解。二是“共同监督”假说(Peer monitoring hypothesis)。该假说认为,在互助性信用担保框架下,为了会员的共同利益,会员之间会实施自我监督,有利于形成自动剔除不良企业和项目、吸收优秀企业加盟的内在机制。即使在提供了担保后,会员之间也会共同监督,共同防范担保业务的相关风险。一般情况下,这种监督要比银行的监督更加有效。
    互助性担保有助于降低担保交易成本
    一方面,会员通过互助性担保机构担保后,就为商业银行提供了有效的第二还款来源和第三方保证措施,从而降低了贷款风险,银行要求的风险利率也就会随之降低;另一方面,由于得到了互助性担保机构的担保,提升了中小企业的信用水平,信用的增级可以获得较低的贷款利率。最后,与银行建立了合作关系后,互助担保可以减少审批程序和手续,节约贷款所用时间,所以通过这种模式可以有效地改善中小企业贷款的规模不经济问题。
    互助担保的社会约束机制有助于减少信贷损失在没有担保的情况下,银行对借款者的信用风险(有能力还款却故意不还)防范比较困难。而互助性担保机构参与后,对会员就形成了故意违约的社会约束。这是因为各会员间在诸如供货、承包、资金结算等业务上经常合作,这种合作是建立在信任的基础上的。若企业借款不还,其他成员就会对它的信用产生怀疑,会逐步减少与它的合作,严重时互助担保机构会取消其会员资格,没收其互助担保基金和反担保资产,银行则会限制其再次贷款的机会,这就形成一种社会惩罚机制,使该企业难以在企业集群或该地区继续生存。银行可以利用这种社会约束,防范借款企业的违约行为。
    要使互助性担保机构的以上优势得以发挥,更好地服务中小企业融资,政府的扶持尤为重要,具体措施包括对互助性担保机构的注资和政策支持。通过注资,一方面可以提升互助性担保机构的信用等级,另一方面能促进新会员对担保机构投资,增加了互助性担保机构的注册资本和实力。信用等级的提升和实力的增强可以提高金融机构对互助性担保机构的认同度,为互助性担保机构扩大担保规模奠定了基础。此外,政府的政策支持也有利于增加互助性担保机构对会员企业融资的规模,同时体现政府的经济导向意图。实际上,在政府的扶持下,互助性担保机构在我国一些地区已经得到了很好的实践和发展,如浙江(萧山、余杭)、山东(宁阳、临沂、枣庄等)、江苏太仓等地,这些互助性担保机构的成立和运行,较好地发挥了服务中小企业融资的职能,呈现出较强的生存能力。
    商业性担保机构促进中小企业融资的积极作用分析
    近几年,在相关政策的鼓励下,进入担保业的民间资本逐渐增加,商业性担保机构的数量增长较快。据工信部统计,截至2008年年底,在我国担保体系中,非政府出资的商业性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1718.9亿元,占73.7%。商业性担保机构的产生和发展对促进中小企业融资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
    十几年来,由于政府的政策和资金支持,政策性担保机构发展较快,在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现阶段政府财力的限制,给予了商业性担保机构一定的市场空间。商业性担保机构对政策性担保机构起到了很好的补充作用,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此外,商业性担保机构的资本来源于民间资金,可以减少政府财政的支出。
    提升担保业的风险控制水平
    商业性担保机构以盈利为目标,而融资担保业务的高风险、低收益特征,要想实现盈利,维持担保机构的可持续发展,必须能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商业性担保机构往往通过两个方面来实现:一是招聘拥有经济管理相关知识和学历,在信贷、财务、营销等方面有实践经验的人才;二是制定完善的内外部风险控制制度和严格的风险控制流程,并在担保过程中贯彻实施。实践证明,多数实力较强的商业性担保机构担保业务的风险控制较好,如上海融真担保租赁有限公司、广东银达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由于类似商业性担保机构在风险控制方面的示范效应,导致其他商业性担保机构及政策性、互助性担保机构产生了学习其风险控制制度和方法的强烈需求。因此,在各地政府有关部门及担保协会的组织下,由风险控制良好的商业性担保机构向业界介绍经验和相互交流,其他模式的担保机构也逐步改进风险管理方法和制度。通过这种方式,最终会提升整个担保业的风险控制水平。
    减少政府的非市场行为和受保企业寻租活动
    因为盈利是商业性担儇机构的最终目标,担保业务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担保机构的经济利益,因而商业性担保机构对受保企业的经营状况、发展前景、项目选择等内容的审查慎而又慎,“批条子担保”、“人情担保”等政府的非市场行为都会大大减少。此外,若商业性担保机构承接的担保业务在担保后出险,其结果轻则降低收益水平、造成损失,重则导致机构破产。因此,商业性担保机构对申保客户都会严格审核,环环把关,保证信用担保业务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大大减少受保企业担保过程中的寻租活动。
    但是,融资担保属于高风险、低收益的业务,其风险、收益极度不对称。在我国经济的很多领域,在中小企业投资项目的风险相同的前提下,非融资担保或直接投资业务的收益率要高于或远高于融资担保业务的收益率j其结果是商业性担保机构融资担保期望收益低于或大大低于非融资担保及直接投资业务的期望收益。与此同时,随着我国政府对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等中小融资服务机构的扶持政策和力度的逐步加大,这类机构的数量会逐步增 加;随着政府财力的增长,会加大对政策性担保机构的政策和资金支持,政策性担保机构对中小企业融资的覆盖面会进一步扩大。以上两个方面会逐步挤压商业性担保机构在融资担保业务上的生存空间,结果是减少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业务,降低对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的支持度。因此,从近期来看,由于政府财力的限制,政策性担保机构只能满足部分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需求,客观上给商业性担保机构留下了一定的市场空间:但从长期来看,根据担保体系比较成熟的美国、日本等国的经验,为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目标,商业性担保机构在提供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的同时,需把更多精力放在开发利润率更高的担保品种及进行相关投资业务上。
    三种模式担保机构的市场定位
    通过以上分析,从理论上得出三种模式担保机构的市场定位如下:
    政策性担保机构应在促进中小企业融资中起持续性主导作用根据前面的分析,可以得出:第一,由于信贷市场失灵的存在,从整个宏观层面来说,政府以出资的方式组建政策性担保机构,对中小企业融资给予扶植,有助于解决资金配置过程的市场失灵问题,使中小企业获得良性发展。第二,由于担保产品是具有外部效益的准公共产品,且收益、风险不对称,容易产生担保的市场供给不足。由政府出资成立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政策性担保机构,由于有政府财力作为后盾,其公信力往往比其他担保机构高,担保规模会扩大,能够弥补供应不足导致的效率损失。第三,相对于互助性、商业性担保机构而言,政策性担保机梅在缩小企业金融缺口、 促进中小企业融资方面作用更加明显。
    综上所述,依据市场失灵理论、准公共产品理论和企业融资理论,从定性的角度证明了:政策性担保机构在促进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应发挥主导作用。由于以上因素在未来一定时期内将长期存在,因此,政策性担保机构的主导作用将持续保持。
    互助性担保机构在企业集群内支持中小企业融资
    与政策性、商业性担保机构相比,互助性担保机构具有以下优势:第一是能够有效弱化担保过程中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有助于降低担保交易成本,互助担保的社会约束机制有助于减少信贷损失;第二是在政府的扶持下,这些优势的发挥,促成了互助性担保机构在融资担保业务上较强的竞争力和生命力。早在1 983年Levits ky和Prasad就指出,应支持发展互助担保机构,尽管它们为小的企业提供的担保数量有限,但效率高,值得发展这样的机构。在我国,由于互助性担保机构绝大多数是在产业集群内产生的,其原因在于会员间的业务联系较频繁,彼此对对方的资产状况、经营状况等信息比较了解。因此,互助性担保机构主要定位在企业集群内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同时,应尽量争取政府的扶持。
    商业性担保机构作为补充能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通过前面的分析可知,商业性担保机构在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方面具有积极作用,即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提升担保业的风险控制水平、减少政府的非市场行为和寻租活动。现实的情况是,我国中小企业资金需求非常巨大,供给相对不足,造成了中小企业融资需求、供给的严重不平衡。在政策性、互助性担保机构对中小企业提供担保融资后,仍有一定比例的中小企业不能获得担保融资,这就给予了商业性担保机构一定的市场机会。虽然其担保费率较高,但由于部分中小企业对资金的需求迫切,使得商业性担保机构对这部分中小企业获取担保融资起到非常重要作用。通过担保融资,商业性担保机构作为政策性担保机构的补充,能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局面。此外,从长期来看,为维持商业性担保机构的可持续发展,需要积极创新非融资担保品种,如投标担保、履约担保、付款担保、大中型企业债发行担保、中小企业集合债担保等,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相关投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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