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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担保公司完善配套制度 继续稳健发展

[所属分类:行业新闻] [发布时间:2015-2-3] [发布人:管理员] [阅读次数:] [返回]
    近年来,中国融资担保行业颇受关注:在国家层面,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对融资担保行业作出重要批示,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调研深圳担保公司等,相关的规章制度也随之陆续出台。在2014年12月18日召开的全国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发展融资担保,破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2014,国务院及监管层陆续出台了《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共9大部分,银监会紧跟着于7月发布了《关于促进融资性担保机构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
    通过陆续出台的相关政策条例,融资担保行业发展的配套制度日趋完善。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担保公司将持续完善相关制度、政策以及担保体系,发挥缓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作用,同时进一步切实防范和化解风险,整顿业务操作过程中存在的不合规行为,将继续以稳健经营方向迈进,更好的持续发展。 
    多个与融资担保相关的条例以及指导意见,旨在进一步促进、引导行业规范、健康发展,进一步发挥融资担保对于小微企业与“三农”的支持作用。4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若干意见》,35项条例,其中对担保提出了具体要求,指出“鼓励组建政府出资为主、重点开展涉农担保业务的县域融资性担保机构或担保基金,支持其他融资性担保机构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推广以农业机械设备、运输工具、水域滩涂养殖权、承包土地收益权等为标的的新型抵押担保方式”。
在服务小微企业以及“三农”发展方面,包括融资担保公司在内的非银金融机构,正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在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若干意见》之后,(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以10条详细的举措进一步落实《若干意见》中提出的要求。《指导意见》中提出要促进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经营,提高对小微企业和“三农”的服务质量;推进再担保体系建设,形成有利于融资性担保机构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的机制和环境;深化银担合作,加大融资性担保机构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的力度以及营造良好环境,支持融资性担保机构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
    此外,中国融资担保协会牵头制定的《融资担保公司信息披露指引》(征求意见稿)于2014年进行了座谈与修订工作,以期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引导担保公司规范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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